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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将重抓“四点”开展氟化工安全专项整治

2019-06-13

自2017年以来,全省氟化工生产企业先后发生四起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上杭县将结合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县开展氟化工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将重点针对“四点”集中整治氟化工行业长期性、反复性、根源性痼疾,夯实氟化工安全工作基础,坚决遏制和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一、严格源头管控。严格安全行政许可,重点排查氟化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产业规划布局要求,外部周边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淘汰的工艺、设备、产品;氟化工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的情况。加强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监管,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制定试生产方案,试生产期间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二、加强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控。重点排查企业是否按照新颁布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厂区重大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作业场所重大危险源公告;涉危工艺生产装置、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ESD);工艺安全联锁、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紧急切断系统是否按规定设置并有效运行。

三、强化防泄漏管理。重点排查氟化工企业是否建立设备设施检测与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将防止物料泄漏作为重点内容;发生危险物料泄漏,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要求严格管理;是否将危险物料泄漏列入事故隐患排查和班组日常安全巡查的内容,切实降低各类泄漏事件发生率;是否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中体现泄漏防控的要求,规范岗位操作人员的工艺操作行为,开展全员泄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防泄漏意识和岗位应急处置技能。

四、加强对化工园区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氟化工园区是否开展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评估提出的整改措施是否落实;以及园区内外安全距离、重大危险源、自动控制系统和防火隔爆、应急处置设施等,特别是园区内企业对周边单位的安全影响情况,及时消除重大隐患,严防风险外溢。




(摘自福建日报社·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