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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纹密封用未烧结带(生料带)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2018-05-10

螺纹密封用未烧结带(生料带)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福建邦手成为首家通过核查企业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三)(非金属密封制品产品部分)》已于2016年10月30日实施。根据新修订的细则,取消了聚四氟乙烯板材和聚四氟乙烯棒材的取证要求,保留了螺纹密封用未烧结带(生料带)的办证要求,执行的标准变更为现行的螺纹密封用为烧结带(生料带)行业标准QB/T 4008-2010。这就意味着在中国境内生产螺纹密封用生料带的企业均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或包装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销售企业应当查验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2017年11月27日,国家非金属矿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的审查人员对我专委会会员单位福建省邦手氟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此次审查工作是对行业内第一家申请办证的生料带企业进行取证实地核查,因此审查组还特意邀请了专委会陈生秘书长进行协助核查。经过企业申请材料通过核实、现场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合格,报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福建省邦手氟塑制品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9日取得螺纹密封用聚四氟乙烯未烧结带生产许可证。
  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规范市场、推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螺纹密封用生料带生产企业尽快办理生产许可证,如有问题可与专委会秘书处联系。

 

    (摘自中国塑协氟塑料加工委员会会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