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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农氟化工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2017-12-04协会成员动态: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1500吨/年氟化工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有关要求,现将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1500吨/年氟化工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1500吨/年氟化工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三元区黄砂工业集中区
验收监测单位:福建三明厚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年产12000吨四氟乙烯(TFE)(作本项目的PTFE、HFP原料生产用,含24000吨四氟乙烯中间体HCFC-22)、3000吨六氟丙烯(HFP)、5000吨五氟乙烷(HFC-125)、3500吨聚四氟乙烯(PTFE)的生产装置及其配套的辅助和公用工程设施,三明市经济贸易局以闽经贸备[2011]G00004号予以备案。该项目于2011年11月委托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2年6月通过三明市环保局的批复。2013年10月,6500吨/年氟化工系列产品生产线建成并投入试生产,2015年6月通过三元区环保局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2016年5月,24000吨/年二氟一氯甲烷(HCFC-22)生产设施通过环保部办公厅的核准,HCFC-22由外购改为自产,生产的HCFC-22全部作为下游四氟乙烯(TFE)装置原料使用;为了提升产品竞争力,征得三明市环保局的同意,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停止5000吨/年五氟乙烷(HFC-125)装置的建设,增建PAC(聚合氯化铝)生产装置,对分散聚四氟乙烯(PTFE)、六氟丙烯(HFP)、四氟乙烯(TFE)生产装置实施技改。
目前,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产品生产规模为15000吨/年四氟乙烯(TFE)(含24000吨/年四氟乙烯中间体HCFC-22)、5000吨/年六氟丙烯(HFP)、6500吨/年聚四氟乙烯(PTFE)、80000吨/年聚合氯化铝(PAC),已达到原有项目的设计规模11500吨/年,实际总投资1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489万元。
该项目主体工程包括:TFE(四氟乙烯)生产装置、HFP生产装置、PTFE生产装置、PAC生产装置;公用辅助工程包括库区、罐区、供电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气系统等辅助生产设施;环保工程主要包括:焚烧炉、含氟废水与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工艺废气处理设施、锅炉烟气处理设施、事故应急设施(应急事故池、围堰等)、防渗措施、固废储存设施等生产线各产污环节污染控制的配套环保设施、及防范环境风险的应急配套设施。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污染源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含氟废水和有机废水,分别收集分别处理,再合并经综合调节池处理后,进入黄砂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纳入三元区莘口综合污水厂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废水处理量为3500吨/天,废水总排口安装有流量、PH、COD、氨氮、氟化物等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省、市、区环保系统联网。
2、废气污染源治理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工艺废气、锅炉废气、蒸汽过热炉废气、焚烧炉废气。
⑴工艺废气
①HCFC-22生产废气主要是事故洗涤塔产生的HF、HCL、F23等废气,经碱液循环处理后,输送到厂区焚烧装置焚烧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HFP生产车间裂解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杂质废气,通过脱轻塔分离,收集后引至焚烧装置焚烧。
③PTFE生产装置工艺废气主要为PTFE悬浮生产装置干燥、冷却、粉碎系统尾气,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聚四氟乙烯尘,分别经二级旋风分离+布袋除尘处理后由各自配套的1根20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④PAC生产装置反应、酸解、中和过程产生的酸气经收集、水洗、碱洗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燃煤热风炉尾气经除尘、水洗、碱洗后由30m排气筒达标排放。
⑵锅炉烟气
三台燃煤蒸汽锅炉(1台25t/h,2台20 t/h)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现阶段为1用2备,分别配置电袋复合除尘器和脱硫塔,合并引入1根60米高的烟囱排放。分别设置了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市、区环保部门联网。
⑶蒸汽过热炉废气
TFE生产车间配备2台蒸汽过热炉,以清洁能源柴油为燃料,废气由40米高排气筒排放。
⑷焚烧炉废气
残液处理站设置焚烧炉2台,现阶段为1用1备,以柴油为助燃剂,分别配套急冷、水洗、碱洗等处理设施,合用一座6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⑸无组织排放废气
生产装置采取密闭密封、收集吸收、冷凝回收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罐区HF贮罐(4个)和盐酸贮罐(4个)呼吸口尾气通过管道分别引入到HF尾气吸收装置和HCL尾气吸收装置 (各1台) ,采用碱水喷淋吸收处理。
燃料煤、煤灰、煤渣采用封闭储存,控制无组织排放。
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氯仿储罐区外延400m,该范围内未有商业、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3、噪声
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处置
该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944吨/年,主要有残液、废硅胶、废石腊、废聚阻剂和废机油等,建有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和贮存;残液由本公司焚烧炉自行处置,其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处置;
一般固废产生量约8715.2吨/年,主要有锅炉煤渣和除尘灰、污水处理站含氟污泥和生化污泥、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三元环卫所进行处置,其余一般固废均综合利用。
5环境风险防范
储罐区、生产装置区采取了围堰防护、地面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建设了2座1500m³的事故应急池及配套的雨污水管网切换阀门。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版本号:FJSNHXYA-2-201609),并向三元区环保局进行备案(备案号350403-2016-004-M);该项目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单号:PZEE201735040000000003)。
四、竣工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等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氟化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
2、废气
锅炉烟气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限值。
焚烧炉废气烟尘、二噁英排放浓度符合环评批复中指标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标准限值。
聚四氟乙烯车间干燥、冷却、破碎系统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4标准限值。
聚合氯化铝车间盐酸反应尾气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以及固体烘干尾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3、厂界噪声
厂界昼间、夜间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限值。
4、无组织废气
厂界氯化氢、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7标准限值,厂界氟化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6 废水、废气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的废水排放量进行统计,本项目废水年排放量约30.69万吨/年,符合32.67万吨/年的总量要求;废水中COD排放量为50.6吨/年,符合114吨/年的总量要求;氨氮排放量为3.10吨/年,符合8.61吨/年的总量要求;氟化物排放量为1.61吨/年,符合3.27t/a的总量要求;BOD5排放量为9.88吨/年,符合 56.4吨/年;SS排放量为7.06吨/年,符合106吨/年总量要求;石油类排放量为0.12吨/年,符合3.76吨/年总量要求。
废气中SO2排放总量为19.6吨/年,符合94.6吨/年的总量要求;NOx排放量为35.4吨/年,符合40.4吨/年的总量要求。烟尘排放总量为2.6吨/年,粉尘排放总量为1.7吨/年,氟化物排放总量为0.029吨/年。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手续齐全,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得到了落实,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要求,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5日—— 2017年11月21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98-8398206
电子信箱:2607049627@qq.com
联 系 人:叶先生
通讯地址:福建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黄沙村渡头坪21号
邮编:365000
年产11500吨氟化工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摘自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