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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 巨化名列其中

2017-11-16

协会成员动态: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省“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 巨化名列其中

  浙江省经信委日前公布了第三批入选全省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的名单,作为巨化“两化融合”战略落地的实施单位,浙江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为推动大数据产业中心建设,发挥应用示范效应,推动社会信息资源开发和大数据应用,自2015年开始,浙江省开展了大数据产业应用示范企业培育试点工作。参评企业要求具有大数据分析、挖掘和应用服务能力,已经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开展大数据应用,并且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
  被认定为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后,既能得到省政府提供大数据深化应用的政策协调和支撑,还将被支持创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牵头制订大数据领域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项目等,享受诸多政策扶持。此次全省共有38家企业入选。
  近年来,巨化以自主研发的中国化工云商网和56168物流配载信息平台为化工行业供应链和电子商务一体化云服务平台,为入驻平台的企业提供云采购、云销售、云物流SaaS等服务。平台的云采购提供竞价、比价、招标、集量等多种采购模式,云销售、云物流实现从网上订单、销售订单、发货、配载、运输、开票全流程运转。
  平台自2015年运行以来,目前已入驻供应商近3万家,客户400余家,交易次数达到6000余次,交易总金额达到100多亿。平台通过大数据对供应商、客户间的交易品种、数量、价格、金额等进行分析,提供相应的客户、供应商、物流商评级服务,同时提供大数据分析结果作为领导层决策依据,有助于平台企业根据市场变化采取不同的采购、销售、物流服务策略。
  此外,平台企业通过大数据应用,针对化工原辅料采购价格趋势、季节性变化等情况,实时掌握大宗原料真实到货价格;根据氟致冷剂、氟聚合物、氯碱产品、石化材料等化工产品销售数量、价格、金额等趋势,分析化工产品物流去向、窜货现象,降低物流成本,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大数据应用成效明显。在采购方面,大数据为入驻平台企业提供精准的采购资源服务,年可降低采购成本5%-20%;销售方面除了实现营销物流一体化、透明化服务外,大数据分析结果便于入驻企业紧随市场变化趋势,实现销售创利年增2%-10%、降低物流成本5%-8%的目标。”巨化信息公司负责人介绍,入驻平台企业不仅可以直接使用完整的信息系统,还可借助大数据分析服务,大幅提升市场应变的能力。

 

    (摘自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