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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食品安全 我国将完善617项加工食品标准

2004-12-17

       2004年12月17日,《全国食品标准2004年—2005年发展计划》对外发布。计划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商业联合会联合编制,确定了今后两年内我国加工食品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以及重点措施等。计划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加工食品标准的整体水平,确保我国加工食品的安全,为提高加工食品质量、加工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提供技术支撑。 

       据悉,截至2003年年底,我国共发布了加工食品国家标准849项、行业标准491项,其中基础标准45项,方法标准509项,安全卫生标准159项,产品标准642项,管理标准30项。国家标准中有150项达到了国际标准水平。虽然加工食品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如加工食品标准体系的结构、层次不够合理;国家(行业)标准的配套和互补性较差;标准之间不协调,交叉重复现象较为严重;采用国际标准比例偏低;标准的时效性较差等等。 

       计划要求,要在两年时间内,建立重点突出、科学合理、较为完善的加工食品标准体系;到2005年,制(修)订617项加工食品的国家(行业)标准,复审完2000年以前(包含2000年)发布的加工食品国家(行业)标准;加工食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要由目前的23%提升到55%;到2007年,要参与8项国际标准、指南等技术文件的制定工作,并力争承担有关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