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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加工贸易可以暂时“喘口气”
2007-09-138月23日起,加工贸易新政策开始实施,这让我市加工贸易企业感到了“凉气”。9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出2007年第71号公告,延迟出台下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并明确加工贸易企业可以现金、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台账保证金。市外经贸局外贸处负责人分析认为,这次政策微调,将大大减轻我市受影响企业缴纳保证金的财务负担。
尽管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喘口气”了,但业内人士认为,这只是暂时的,从长远看,我市广大加工贸易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积极主动适应“新政”,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大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科学地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来源:扬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