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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6月起全国超市全面禁发免费塑料袋
2008-01-02据大公报报道,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中新网八日报道,目前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已经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严格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发改委将超薄塑料购物袋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同时,质检总局也将加快修订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制订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保证塑料购物袋的品质。
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为引导群众合理使用、节约使用塑料购物袋,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
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
加强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质检部门要建立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品质监督机制,对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者、不按规定加贴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责令停产、没收违法生产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不得向旅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铁道、交通、民航、旅游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准。环卫部门要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减少被混入垃圾焚烧或填埋的废塑料数量。废旧物资回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指导、支援物资回收企业建立健全回收网点,利用价格杠杆和提供优质服务等措施促进废塑料的回收。
吁大众重提布袋菜篮
营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结合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重点选择社区、村镇、学校、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及车站、机场、旅游景点等场所,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引导企业简化商品包装,鼓励企业免费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 。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