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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项标准立起化工安全标尺 

2009-01-11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安监总局与国家发改委共同组织编制的(2008-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主要工业领域)标准化发展规划》的征求意见工作已于日前结束,可望于近期出台。规划在征求意见的同时还公示了计划制修订的591项安全生产标准,其中涉及化工、石油天然气、石化、危险化学品行业的标准有120项。这批标准将为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提供完善的安全规范和标尺。让化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内都有章可循,从而减少随意性和不规范带来的事故和隐患。 

据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相继制订了一大批涉及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初步形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但同时,部分安全生产标准老化、内容过时,不能适应现有安全生产需要;已有标准系统性较差,急需的部分安全生产标准缺失,如石化行业PTA粉体生产过程的静电防护尚未制订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基础研究有待加强;国际化程度较低,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率较低。此外,安全生产标准宣传贯彻力度不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意识比较淡薄。标准制修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也亟待加强。 

正是为了改变这种局面,三部门共同组织编制了这一规划。规划涵盖了煤矿、矿山、冶金、化工、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等l2个领域。其中化工安全生产标准主要包括设计和建设、生产、运输、储存和包装、作业及检修以及危化品使用等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救援及职业危害防护等安全管理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主要包括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

据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秘书长樊晶光介绍,原化工部在1998年撤消以前,化工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是比较完善的。原化工部撤消后,虽然中石油、中石化等中央企业一直在搞自己的企业标准,但国家标准和化工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严重滞后。我国《标准化法》要求标准每5年修订一次,但化工行业很多安全生产标准8年甚至10年都没修订过。近年来国外发展的一些先进标准,除中央企业有少量引进外,大都没有引进和采用,所以近年来我国化工行业与国外在标准化方面的差距不断扩大。 

樊晶光说,当前化工新建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化工装置和工艺技术越来越先进,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原有的标准已不适应新的形势。为此,当前空缺的、急需的标准要加快制订,老的、过时的标准要及时修订,要确保在新形势下化工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的全生命周期都有相应的法规和标准可依。 

为此,规划提出,到2010年,石油和化工行业将基本完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初步建立具有系统性、层次性、协调性、先进性的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今年的阶段性目标是制修订安全生产工作急需、关键领域缺失以及标龄超过l0年的安全生产标准。其中,化工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的重点是氯碱、合成氨、化学农药、聚氯乙烯、硝酸、溶解乙炔、甲苯二异氰酸酯等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以及溶解乙炔生产和氨气等安全规程、防隔防爆甲醇储罐技术要求、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化工防护器材管理标准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的重点是危化品分类和标识、设计和建设、安全生产(安全距离与防火防爆)、运输安全、储存和包装安全、作业及检修、使用安全、应急救援、职业危害防护等标准。 

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标准委、安监总局和质检总局将联合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基础研究、专家队伍建设、资金保障体系、标准宣传贯彻、国际合作等各项工作。 



(摘自《中国化工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