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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再禁9种有毒化学物质

2009-03-27



人民网宁波5月17日电(记者陈伟光)由清华大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研究中心、环境保护部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公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专业委员会、中国化学会环境化学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2009暨第四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国学术研讨会”(简称POPs 2009)在浙江宁波开幕。来自全国POPs领域的相关科研院所、管理部门及行业企业的代表,以及来自欧盟、日本、韩国等地的国际专家近280余人参加了会议。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与会代表将重点讨论全球再禁9种有毒化学物质对我国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据会议通报,2009年5月9日在日内瓦召开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第四次缔约方大会(COP4)上,来自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达成共识,同意将9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与自然环境的新POPs增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这些物质包括:三种杀虫剂副产物(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林丹)、三种阻燃剂(六溴联苯醚和七溴联苯醚、四溴联苯醚和五溴联苯醚、六溴联苯)、十氯酮、五氯苯、以及PFOS类物质(全氟辛磺酸、全氟辛磺酸盐和全氟辛基磺酰氟)。除非获得延长生产和使用的特定豁免,这些化学物必须在一年之内彻底停产、停用。之所以禁止生产和使用这9种化学物,是因为它们能持久存在于广泛地域的大气、土壤和水中,能通过食物链在人或动物体内积聚,影响机体生长发育和生存繁衍并引发癌症,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至此,《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所列入禁止生产和使用的POPs数量增加到21种。

(摘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