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
“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税收政策或调整
2010-06-10市场关于包括钢材、有色金属等在内的“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税收政策调整的传闻,并非空穴来风。《经济参考报》近日从工信部权威官员处得到证实,国家将进一步采取措施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目前相关文件正在会签,预计7月份将正式出台,届时将有部分产品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甚至取消,一部分产品还将提高出口关税。
上述人士表示,由于金融危机,2008年至今国家已数次调整相关产品的出口政策和税率,目的是稳定市场,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国内经济已走出经济危机的阴影,企业也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准,因此,一些原有的限制性措施将逐步恢复,这对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具有积极意义。
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去年曾对部分产品关税进行调整,即2009年7月1日起,取消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以及硫酸、钢丝等工业品的出口暂定关税,降低微细目滑石粉,中小型型钢,部分氟化工品,部分钨、钼、铟等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等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同时,为了稳定农业生产,取消黄磷、磷矿石、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等。
“本次调整中钢铁产品的幅度最大,特别是板材类产品,前期出口优惠政策可能减少甚至取消。”上述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据了解,目前我国板材出口仍享受9%-13%的出口退税,在长材中,合金钢和不锈钢长材享受9%的退税,铁道用材和大型型钢也实行9%的退税。据河北一家钢厂人士称,政府正在考虑的退税方案是,取消热卷出口9%退税,而对冷卷和涂镀类产品的出口退税从13%下调到9%。
值得注意的是,除钢材外,部分稀有金属和资源类产品的政策也将调整。上述人士对《经济参考报》透露,涉及到“两高一资”的有色金属产品关税都可能进行调整,其中包括部分钨、钼、铟等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例如黄磷经前期调整后现在关税为35%,很有可能恢复到金融危机前的最高关税185%”,上述人士举例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目前还不知道其它产品具体的调整方案,但是铝型材和铝深加工制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此次不在调整范围。
“国务院近期还要发一个文件,即相关行业兼并重组条例,促进大企业对中小企业重组,优势企业对落后产能企业的重组。”前述工信部权威官员在会议发言时说。
“目前在对一些资源性产品出口税收政策调整还未最终确定,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尚未统一。从实际情况来看,措施力度应当缓和一些。”国内一家大型有色企业负责人在会后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他坦言,因为目前的外贸环境不稳,出口形势对中国企业来说不利,企业很可能因为剧烈的政策调整陷入困境。
(摘自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