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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8月起实施

2011-08-04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广州海关日前对外通报说,该办法的出台,是为了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进口和经营、固体废物许可证买卖、走私等。海关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进口和经营的一切违法行为,吁请有关企业和社会机构高度关注。据悉,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固体废物进口利用者必须申领许可证,自行组织进口,自主利用。


(摘自中国化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