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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紧急布控危险化学品监管

2011-10-08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土资源部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PX等敏感产品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将采取开展安全环保大检查、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项目审批规定、提高产业准入标准等4项措施,加强PX等敏感产品尤其是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环保工作。

《通知》指出,目前,我国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品种有3823个,列入《剧毒化学品目录》的品种有335个,PX只是其中危险性相对较低的一种。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一些企业忽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相继发生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加强PX等敏感产品尤其是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环保工作,《通知》指出:一是国家将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开展安全环保大检查。现有PX等敏感产品生产企业要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环保管理,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必须立即停产。对于在建项目,项目业主单位要确保选址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规范要求。

二是地方各级政府和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危化品管理规定,建立并完善应对安全环保事故的预案。PX等敏感产品生产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应急队伍,完善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的能力。当突发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时,及时启动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

三是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要对建设项目安全、环保、土地等审批环节严格把关,从严审查。加强要素资源管理,地方各有关部门不得向未经审批核准的违规项目配置要素资源。项目业主单位要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的审核程序,不得未批先建、边批边建。

四是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抓紧完善产业准入标准,从安全防范、环境保护及资源利用等方面,对类似PX等敏感行业现行准入标准进行深入研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开展项目建设风险评估,并将社会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统筹兼顾区域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需要,适当扩大安全防护距离和环境余量,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摘自中国化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