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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 

2015-08-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除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经国务院同意,8月14日,国务院安委会决定立即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

通知指出,8月12日23时30分左右,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教训极其深刻。截至8月14日10时,事故已造成51人死亡、住院治疗701人(含重症71人)。该起事故暴露出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领域的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安全红线意识淡薄,部分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法规标准执行不力,港口危险货物进出口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危险货物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不到位,有关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此次事故的沉痛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要立即组织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要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科学制定化工行业发展规划,严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项目安全准入关。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要把事故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作为全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快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格事故查处,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继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加大各级政府和企业安全投入,抓预防重治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将贯彻落实的阶段性情况于9月15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等工作。


(摘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